信报讯 弟弟恶意透支信用卡14万元,银行多次催款依旧拖着不还,最后还是亲姐姐去银行还了钱,但为时已晚,弟弟刘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最终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据悉,被告人刘某某,男,1980年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11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本人的中国银行信用卡透支共计人民币144104.13元,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款,经中国银行于2014年4月23日、8月19日等多次催收后仍未交纳欠款。2016年5月6日、5月9日,刘某某的姐姐到中国银行为其还款共计人民币192514.69元。2016年5月19日,刘某某主动到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李村派出所投案。
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已缴纳)。
(记者 张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