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撞人逃逸的姬某某。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2日讯 2016年8月30日晚,李沧区巨峰路工商银行门前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摩托车在撞上祖孙二人后置伤者于不顾,起身驾车逃离现场,性质十分恶劣。接警后,李沧交警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夜以继日的缜密侦查,在案发后的第10天即9月9日成功侦破案件,将肇事驾驶人姬某某查获。
8月30日18时30分许,李沧交警指挥中心的报警声响起:“巨峰路工商银行门前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两名行人受伤,肇事车辆驶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名六旬老妪躺在地上,还有一位男童被好心人抱在怀里。经现场勘查发现,伤者刘某某(女,64岁,湖南省邵东县人),腰部骨折,其孙子郭某某(男,3岁)身上有轻微擦伤,事故发生的瞬间,老人护住了孩子。现场没有车辆撞击碎片,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
由于案发时间现场车流量很大,肇事车辆没有牌照,且案发路口的监控画面距离案发地点非常远,只能看出是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驾驶员,因此,侦破案件的难度非常大。交警连夜部署成立专案组,当晚起兵分三路,连夜同步展开侦破工作:一路负责尽快确定肇事者的身份,并具体组织抓捕;一路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细致的勘查,固定现场物证,确定伤者身份;一路负责到现场周边路口、社区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车型和驶离方向,在案发地周边展开拉网式巡逻搜索,全力查找涉案车辆和驾驶人。
测量、绘图、记录、提取现场物证、走访寻找目击者……一切都紧锣密鼓的进行着。8月30日当晚,民警找到了1名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无牌二轮摩托车,男性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也倒地,但是起身后立刻骑车逃离现场。监控录像也显示,男子撞人后,根本没管受害者,爬起来就骑车跑了。
在初步勘查确定了肇事车辆的大体情况后,民警立即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南崂路、黑龙江中路方向数公里内调取了数十个视频监控,确定崂山区辽阳东路李家下庄为事故当日肇事摩托车出行起点。9月9日,专案组民警赶到辽阳东路李家下庄先后走访10余家企业,当排查至典韵堂红木家具厂时,经厂负责人辨认,该厂职工姬某某(男,25岁,云南省宣威市人)与视频照片中嫌疑人相貌十分相似。民警立即现场对姬某某进行了询问。起初,姬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肇事逃逸的事实。最终在民警强大的思想攻势和科学的证据链面前,姬某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至此“8·30”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此时距离案发刚好10天。
讯问室里,姬某某低下了头,等待他的将是涉嫌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带来的2400元罚款、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而对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将取决于接下来伤者的伤情鉴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