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娄花 报道
9月13日,记者从青岛市经信委了解到,为培育自主品牌,壮大青岛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新优势,推动品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青岛将从9月20日起,开展2016年“青岛名牌”的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
申报“青岛名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申报企业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有较好的管理基础、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质量稳定,近三年无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产品或服务列入2016年“青岛名牌”培育计划;
企业2015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消费类产品2000万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3000万元以上,服务类品牌企业800万元以上),2013年至今不亏损;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GMP认证等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产品或服务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有较好发展前景。
列入2015年“青岛名牌”培育计划、没有通过当年评审认定的产品或服务,今年可以继续申报。
2015年,青岛新认定61个“青岛名牌”,新培育22家全国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累计达到4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