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违法超八成是超速驾驶 难逃"天眼"(图)

2016-09-19 06:38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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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中秋节期间高速公路没有对七座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但车流量仍然大增。据初步统计,中秋节三天假期日车流量为非节假日的三倍以上。据了解,很多不常跑高速的市民跑上高速,对高速公路交通法规不够了解,导致各类交通违法多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王滨 谢乐庆

  一旦违法难逃“天眼”

  来自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莱高速公路大队的数据显示,仅中秋节三天假期,该大队的智能抓拍设备就在240多公里的路段抓拍各类违法行为3844起。

  “智能抓拍系统已经覆盖了我市交警支队管辖的所有高速公路路段,只要是涉及车辆的交通违法,比如遮挡号牌、逾期未审、超速等,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违法行为被抓拍后,民警再进行后台筛拣,录入违法信息系统。 ”潍莱高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抓拍近3200起超速

  记者得知,在3844起违法行为中,仅超速行驶就近3200起,占了83%还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00余起,位居第二,其他包括套牌、不系安全带等。“由于前期抓拍处罚严厉和媒体报道,大家都知道高速路上遮挡号牌或套牌难逃处罚,今年中秋这类违法行为明显少了,比平时还少。”潍莱高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时刻注意最高限速

  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速公路不同于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具有全封闭、通行速度快等特点,很多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上不违法的行为在高速公路上就是违法行为。比如说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有些人长时间行车感到疲惫就随意在高速公路边停车休息,而不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正确的做法应是打开危险报警灯,将反光三角架放置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另外,遇到前方事故而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则极易引发清障救援而导致更大范围拥堵。

  此外,高速公路不是超速公路,行驶速度快但也有上限行驶速度,高速出行前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限速值,并时刻注意高速公路路肩所标明的最高限速,以避免超速违法。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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