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十一起施行(图)

2016-09-27 14:34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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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日照9月27日讯 (实习记者 于浩杰)9月27日,大众网记者从日照市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日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日前,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日照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办法》共6章18条,对齐鲁和谐使者的选拔范围、程序、扶持政策、管理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和谐使者选拔范围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

  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补贴待遇问题,根据办法规定,日照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将日照和谐使者名单纳入日照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相关待遇。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对日照和谐使者领办项目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

  据悉,自去年8月份以来,日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首届“日照和谐使者”选拔工作,从45名申报者中选拔出首届“日照和谐使者”17名,其中,在城乡社区工作的9名。此外,还组织开展了两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先后有6人被表彰为“齐鲁和谐使者”,其中1人被推荐为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候选人。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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