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成年礼:签下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图)

2016-09-27 07:36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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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我以后想捐献遗体,不知道怎么做登记。 ”昨天下午,市红十字会捐献办公室来了一名年轻的小伙子,他找到工作人员,签下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将这份荣誉作为送给自己的18岁成年礼物。这名小伙子叫卞楷清,江苏连云港人,今年刚考入青岛大学国际商务专业,来青岛上学不到一个月,当天抽下午没课的时间,到红十字会完成了成年后做出的第一个决定。

  现场:

  18岁小伙签下捐遗志愿书


  昨天下午,市红十字会负责捐献工作的办公室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身穿白色T恤,一脸阳光。市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于青主任并没有想到,这名小伙子是要来登记签捐献遗体、器官志愿书的。

  “我叫卞楷清,是青岛大学的学生,想问问,遗体捐献登记是不是在这里办理? ”小伙子张口问出的这句话,让办公室里的人有些惊讶,这个年龄,有这样高尚想法的人比较少。

  “我都在网上查阅捐献的资料了,捐献程序等都了解。”卞楷清告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他已经年满18周岁,可以自己做出这个决定,并且他已经和父母沟通过,父母很支持他的决定,同意作为执行人,在捐献志愿书上签字备案。

  “要捐献遗体、器官,只要自己愿意,并且有近亲属作为执行人,就可以。”于青介绍,她根据卞楷清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卞楷清的父母,经过沟通,他的父母很支持孩子的这个决定,并且表示委托卞楷清先代他们签字,等以后来青岛看望孩子的时候,到青岛市红十字会补上签名。

  填完表格,卞楷清领到了捐献荣誉证书,他表示自己顺利完成了成年以来第一个决定。

  幕后:

  成年礼要留下特别的记忆


  “产生捐献遗体这个想法已经有好几年了,初中的时候在家看电视,知道了捐献遗体和器官这件事是一件奉献他人的好事,值得提倡。 ”卞楷清告诉青岛早报记者,那时候他就有了等自己以后去世,也捐出遗体的想法。

  “我是1998年4月份出生的,到今年4月份,我满18周岁了,算是成人了,父母也告诉我,他们对我严格的管教结束了,以后有事自己做决定。 ”卞楷清说,高考后,选哪所大学、选哪个专业志愿都是他自己做的决定。

  今年9月初,卞楷清来到青岛大学报到,军训过程中,他晚上没事就上网、看书。“我当时看到一个帖子介绍人的死亡过程的,随后我又想到了遗体和器官捐献。 ”卞楷清说,后来他上网系统搜集了遗体和器官捐献方面的知识。

  “正好签下这份志愿书,作为送给自己的成年礼物,给我的人生留下特别的记忆。”卞楷清说,人去世后,遗体除了可供教学和研究外,如果合适,器官、角膜等都能挽救别人的生命,他感觉自己做的这个决定很伟大。

  延伸:

  我市捐献工作全国领先


  “目前我市登记的像卞楷清这样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有3630人。”于青告诉记者,从上世纪80年代首例遗体捐献沈福彭教授开始,到现在已有719人在去世后捐献出了自己的遗体,供青大医学院、青岛卫校等医学院校用于教研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人们思想的进步,越来越多人选择去世后捐出遗体,为社会奉献最后的力量。这其中的捐献者以中共党员、高级知识分子为多。

  于青介绍,除了遗体捐献,我市的角膜捐献数量已经达到391对;从2011年我市开始试点器官捐献工作,短短几年,已经发展为青大附院、解放军401医院两家捐献移植定点医院,近200人的捐献数量,捐出数百个肝脏、肾脏等大器官,这也意味着有数百人因此获得生命的延续。

  市民想捐献遗体、器官、角膜均可向所在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成为捐献志愿者。也可临时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申请,捐献遗体和角膜可在捐献者去世后由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因病重或脑死亡已无救治希望者,可在医院通过主治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器官捐献信息员,由信息员帮忙联系市红十字会并协助完成捐献。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咨询热线为80790667。 (记者 孙启孟 摄影报道)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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