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餐饮污染环境

2016-09-27 14:59   来源: 胶州政务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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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城美域东区售楼处北边楼下底层网点开火锅店,不符合国家规定。在其网点房上面平台开孔安装风机,排放油烟,没经过任何处理措施污染环境。安装的风机在15号楼上才能看见。

  根据《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重点在于投诉符合《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这些归环保局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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