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小区配套了一个幼儿园,应该是很多业主都很期待的事情。可是,位于市北区香山美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却被“拒之门外”,小区部分业主和幼儿园租赁人上演了“阵地保卫战”,双方各不相让 ,致使小区幼儿园迟迟没有落地招生。目前,因为配套幼儿园的事情双方闹得不可开交,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小区要建幼儿园业主为啥要反对
“香山美墅小区作为封闭小区,如今要在临近劲松三路出入口处第二栋楼一楼开幼儿园,而且幼儿园没有单独出入口。劲松三路右拐银川西路每天早上堵成什么样了,要是幼儿园开起来,每天上下班高峰都是开车来接孩子的车,这条路还有法走吗?”住在香山美墅小区的刘女士向记者抱怨。
除了担心小区门口道路拥堵问题,还有些业主表示:“一个月学费3000元,我们收入低,承受不起。”得知配套幼儿园将是一所收费不菲的私立园,有些业主表示不满。居民们说,希望小区配套的是价格低廉的公立园。
香山美墅小区业委会主任孙启志指出:“如果我们小区幼儿生源不足,小区幼儿园必定会向外招生,那时候外来人员进进出出,小区安全问题如何保证?接送孩子时小区大门车流、人流拥堵怎么办?为安全计,任何的防范措施都不为过。”
其实除了有反对的声音,还是有一些年轻的业主,支持小区内开办幼儿园的。一位结婚不久的女业主说:“小区内有幼儿园,应该非常高兴才是,多少小区业主,盼着孩子就能在小区内上学呀。”还有业主表示:“有些小区由于没有配套的幼儿园,而引起居民的抗议,我们小区建了幼儿园反而遭到抵制,实在是很难理解。”
矛盾聚焦在幼儿园的产权上
为了反对幼儿园的建设,从幼儿园装修之初部分业主就开始阻挠施工。租赁小区幼儿园的马园长也是一肚子委屈:“2016年2月承租了香山美墅小区配套幼儿园,3月开始装修,但从装修的第二天就受到了部分业主的阻挠,到现在无法施工。我们已经先后投入了200万元在这个幼儿园,合同也签订了。现在由于工期推迟,我们每天都要蒙受损失。”
业主们则认为,开发商提供的产权是整体的产权,小区是所有业主集体所有的,开发商不征求业主意见就不能租给别人。除非开发商可以提供这个幼儿园的单独产权。而且,现在规划的幼儿园外的一块场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用地,不能给幼儿园使用。
马园长拿出了各种合同和手续,表明这块地在规划之初,就是教育用地,幼儿园方面拥有这里合法的使用权,并且还出示了开发商之前提供的产权证。记者看到开发商在租赁合同上也标明幼儿园外面的一块地作为配套设施供幼儿园专用,属于个人而非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
在青岛市规划局出具的一份关于市北区香山美墅小区配建幼儿园规划审批有关情况说明也指出,“该幼儿园独立院落内规划设置了班级活动场地、公共活动场地、跑道等室外游戏场地,该建筑物及配套场地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经查,该幼儿园建设现状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并已通过规划综合验收。”
开发商回应:产权明确,手续合理合法
该小区开发商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郝先生表示,规划中的幼儿园用地是当年拿地时购买的,配套幼儿园也是小区设计之初政府部门要求规划的。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规划中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该地块应由政府划拨,而不是开发商花钱购买。因此,开发商对规划中的幼儿园拥有完全产权。
据称,今年三月份,开发商将幼儿园房屋出租给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开办幼儿园,租期是5年,每年租金约80万元。开发商并没有改变这块土地的用途,并未违规。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将这所幼儿园改建为公办园,可采取政府出资回购的办法,然后交给教委。
对于现在小区业主阻挠幼儿园施工的事情,郝先生表示:“小区配套幼儿园从规划到建设,再到租赁这一整套过程合法合规,所有手续都齐全。业主与幼儿园产生纠纷后,幼儿园租赁方也针对配套幼儿园产权不明的问题起诉到了法院。但是 ,由于所有材料齐全,产权明确,法院建议撤诉。目前,业主还只是与幼儿园租赁人产生纠纷,还没有损害到开发商的利益,如果以后伤害到了开发商利益我们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观点:其实是业主和开发商的合同纠纷
幼儿园和业主都有各自的诉求,业主认为买房时就认准这里是封闭式小区,让外面的车辆随意通行还谈何封闭;而幼儿园租赁方则表示:“我们是通过合法的手段租赁的小区幼儿园场地,现在前期投入已经很大了,不少孩子家长也打电话咨询小区幼儿园什么时候建好,现在装修工程停工,我们也着急。我们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协调此事,涉及法律诉讼我们也会参与。”
针对上述事件,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张旺律师表示:“小区内的纠纷已经从矛盾上升到了法律纠纷的地步。小区业主对于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立有意见,现在是小区业主找到幼儿园,阻止幼儿园施工。而幼儿园与开发商只是租赁关系,并不是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所有人。由于小区业主反对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而延误了作为配套幼儿园租赁者的装修进度,影响了幼儿园的经营进度。对于造成的损失,幼儿园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要求开发商补偿损失,或是要求退租终止合同。
而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问题,小区业主应该明确,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有没有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在交易过程中有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由于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一般法院会照顾购房者的诉求。开发商在介绍小区时对于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的规划有没有详细的介绍和公示。在房屋购买合同上有没有标注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条款。如果小区业主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小区业主可以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要求开发商退房等赔偿措施。”
文/图 记者 张俊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