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上午10时许,隧道中队民警对一辆车号为鲁QW06**大型客车登记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李某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在民警询问其相关情况时,闻到他的身上有浓烈酒味,立刻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驾驶员的酒精含量竟然达到42mg/100ml,属饮酒驾驶,而李某驾驶的大客车当时还拉着23名乘客。
民警调查得知,驾驶员李某系临沂市某客运有限公司员工,来青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七八两白酒。昨天早晨6时,酒还没醒的他就开着公司的大客拉着23名乘客从临沂出发,结果到达胶州湾隧道收费站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记者 原野 通讯员 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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