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驾驶证申领发布多项措施,对部分培训内容、考试流程等进行了修改,相关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相关新规定,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有所减少,学员可以先学习、后付费,能同时预约科目二与科目三的考试。如果驾照丢失或过期,可以实现异地办理。
自10月1日起,学员不用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而是可以先学后付。
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GF-2016-2002),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规定,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此前有消息称,“7月1日起,将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操作)考试,请学员尽量在7月1日前通过科目四考试,以免增加考证时间。 ”
该消息是一起谣言。在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与《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均未提及上述“科目五”的内容。
通常大家所说的“科目四”,实际上也只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在官方文件中并没有“科目四”的说法,更没有“科目五”的相关规定。
关于高速公路考试,2012年修订、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提到了有关内容,科目二包含模拟高速公路考试,但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不针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新华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