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黑校车”接送幼儿驾驶员被处罚

2016-10-13 09:11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10月13日消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近期,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校车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10月11日上午 ,胶州交警依法查处了一辆“黑校车”,给予驾驶员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而车上一名幼儿对此不解,大声质问交警干嘛拦车?让人非常痛心。

  



  10月10日下午,胶州市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接群众举报电话,来电人称在大回村一家幼儿园有“黑校车”接送孩子。根据市民提供线索,三中队民警经视频查找,发现多部疑似黑校车的行动轨迹,在摸清其活动时间路线规律后,10月11日一早,民警随即在其必经路段蹲点。6时许,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视线里,且路边陆续有3名幼儿上车。为了不影响学生上学,民警决定先对该车进行跟踪取证。在跟踪过程中,该车先后多次在路边停靠接收幼儿,最后在一所幼儿园门口停车,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下。

  



  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里面坐了8名幼儿,连同司机共载了9人,而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在民警的要求下,驾驶人王某出示了行驶证及驾驶证,并称该车是给一所幼儿园接送孩子的。而车上一名幼儿对此不解,大声质问交警干嘛拦车?让民警非常痛心。经过审理,王某对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了校车服务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法给予了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此,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校车上路要办好校车运营手续,坚决按审核的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接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校车、超员车,如果发现非法校车接送学生,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文/图 半岛网/黄超 通讯员 王海涛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胶州 黑校车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