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三季度物价低保联动机制 每人发45元

2016-10-18 14: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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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娄花 报道

  半岛都市报10月17日讯 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17日下发通知,启动了今年第三季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物价低保联动机制),按照每人45元的标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今年第三季度价格临时补贴,补贴资金预计将于今年四季度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是根据本市低保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实施的,即当本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季度同比平均指数出现上涨时启动,季度同比平均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含不到1个百分点),在下一季度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

  同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规定,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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