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0月18日讯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6〕25号文件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符合条件的,继续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自2016年6月24日起,按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同时,稳岗补贴申报时间由原来的定期申报调整为即时申报、按季拨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单位参保地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领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据悉,该通知自2016年6月24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23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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