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房屋中介发布未核实房源 被责令整改

2016-10-20 08:15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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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10月19日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信网反映,青岛太平洋房屋康大新天地店(以下简称“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违规买卖未办产权登记的房屋,并且收取房屋“更名费”。对此,信网从黄岛区房管局了解到,房管局就相关问题对太平洋新天地店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整改。

  违规发布未登记产权信息

  市民张先生告诉信网,他在青西新区经营一家房产中介,数月前他曾发现,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发布了三套未登记房源信息,并且为消费者办理了买卖手续,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没有产权人信息就办理买卖手续是违规的。

  除此之外,张先生还表示除了收取买卖双方的中介费以外,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还收取了所谓的“更名费”:“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以房管中心的名义收取更名费,使买卖双方逃避国家税费,从中赚取利益。”

  “本身我就是做房产中介的,说实话,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所以我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这一行为。

  太平洋房屋称没有这回事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违规买卖未登记房屋一事,青岛太平洋房屋康大新天地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本不存在这种事情:“要想弄清楚这事很简单,直接找这三套房屋的产权人问清楚就行。”

  而对于中介已经因违规买卖未登记房屋一事被房管部门查处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同样矢口否认:“我从来不知道这事。”

  信网了解到,目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有不少没有明确产权人就对外出售房屋的情况。对于房产中介发布房源需要哪些信息,信网查询资料后了解到,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经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房管局已责令整改

  对此,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管科赵科长告诉信网,在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询问房屋中介所张贴出的房源是否有产权人信息,中介负责人表示是从58同城上看到的房源信息,并未核实产权人信息等。

  赵科长表示,在调查中还发现太平洋房屋新天地店未在取得营业执照内30日向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对中介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且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当场将宣传栏和玻璃门窗上宣传的不实信息进行了清理。”

  对于当事人反映的“更名费”等问题,赵科长表示,房产中介并没有资格参与更名等事项,因此中介收取“更名费”是违规的。“只要是开发商和业主同意更名,中间不会产生任何所谓的“更名费”。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询问了当事人投诉的三套房屋的业主,他们表示中介没有收取“更名费”,不过我们在中介外的宣传栏上发现了有关“更名”的信息,已要求他们清理。”

  赵科长说,结合住建部下发的文件精神,黄岛区于2016年8月至10月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市场上房产中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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