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小张和小李谈恋爱时,总是表现的脾气好又体贴人,小李认为男方脾气好性格好就做了决定嫁给了他。谁知这一切都是假象,一结婚小张就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火,小题大做,闹的家里鸡犬不宁。小李忍了六年,给了他多次机会,他口头上说改,行为却一点儿没变。2016年6月,小李起诉离婚,小张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请求小李的原谅,小李一时心软撤了诉。可是才过了一个月,小张就又找茬跟其吵架,不仅砸了家里的电视机和电脑,还对小李动手,直到小李打110报警才暂时平息。现在,小李搬回娘家,准备再打官司,但是听说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难道真就要再等6个月期满吗?
律师解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而所谓的新情况、新理由,通过是指出现了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和理由,或一方有危及另一方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又或者是存在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的严重情况和理由。
小李撤诉后不久,小张便对其实施暴力,还损坏家庭财产,已经严重影响到小李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由此可见,小李的情形属于有“新情况、新理由”,应该不受6个月的限制。而且小李曾经打110报警,有警方的出警记录,也掌握了比较有力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编辑: 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