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早8时许,一辆车与行人抢行闯过斑马线。
未礼让斑马线的车主接受处罚。
文/图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斑马线作为行人通行的生命线,理应被无条件尊重,车辆行至斑马线附近时减速慢行应该被每名驾驶员牢记。20日早高峰时段,记者跟随市南交警大队的民警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查处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行的车辆,有四名“着急”的司机付出了罚款50元记3分的代价。交警表示,车辆行驶到斑马线附近应该减速慢行,即使行人有过错车辆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四抢行车被罚50元记3分 20日上午8时,早高峰期间的香港西路延安三路路口,人流如织、车辆密集。62岁的魏永秀和其他七位公共文明引导员分布在路口四角。他们手执小红旗,和善地引导行人快速穿过路口。距离路口十多米处,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的民警们在这里设岗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重点查处。
8时19分,一辆香槟色轿车由延安三路左拐驶入香港路,恰巧与通过路口的行人相遇。该车驾驶员没有在斑马线前停车,而是从行人之间的缝隙缓缓通过,这也导致了行人在红灯亮起时还没有走到路对面。随后,民警上前,引导该车停到路边。“知道为什么让你停车吗?”“我没有礼让斑马线!”面对交警的问询,意识到已经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态度诚恳。他配合地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然后解释说:“后面的车鸣笛催促,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冲了过来。”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这种现象并非个案。交警在这个路口设岗检查的五十分钟里,接连有四辆私家车驾驶员因不礼让斑马线而被处罚,有的甚至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孙理中副中队长介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而引发轻微交通事故较为常见,且容易造成路口拥堵。因此,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民警多次在重点路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行人违法过马路也要罚款 采访中记者看到,有几名行人为了抢几秒钟,闯红灯过马路,甚至有行人为了省十几米的路程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名不守规矩的行人,他们或称斑马线太远或解释说绿灯时间太短。
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要被罚款记分,那么行人在路口闯红灯或乱穿马路应该不应该受罚呢?孙理中介绍:“按照规定,如果行人有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以及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将受到20元罚款的处罚,闯红灯将被警告。”
今年5月份,青岛市交警支队就启动了贯穿全年的“礼让斑马线”活动,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深入机关车队、出租公司等进行宣传,“在我们日常执勤中能够发现,近期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还比较大,礼让行人的车辆越来越多了。”孙理中说。
“相比以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已经减少很多。”魏永秀说,他在这个路口做公共文明引导员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每天早晚高峰各执勤两个小时,随着交警部门持续查处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驾驶员经过路口斑马线时都会先减速,主动避让行人。
斑马线上出事,车都得担责 那么斑马线上发生的人车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礼让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该机动车负全责。即使在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行人闯信号灯司机也应减速避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芦杰说。
■记者手记 礼让斑马线 就是礼让生命线 交警介绍,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主要是为了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都不减速,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都不停车的话,这条生命线就会被无视,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上升。”
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的现象也值得重视。明明斑马线就在十几米二十几米处,一些行人就为了省这几步路选择在车流中穿梭。而“斑马线太远”“绿灯太短”“路上没车”等各种理由也有些牵强附会。没出事之前,都觉得不会出事,一旦行人被刮蹭往往生命安全就受到威胁。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现为长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段里仁表示:“要想真正在道路管理上体现出行人不闯红灯、汽车礼让行人的观念,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一些发达国家交通文化的形成用了二十多年,而我国也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交通文化的形成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不管这种文化形成的难度有多大,都值得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