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斑马线作为行人通行的生命线,理应被无条件尊重,车辆行至斑马线附近时减速慢行应该被每名驾驶员牢记。20日早高峰时段,记者跟随市南交警大队的民警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查处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行的车辆,有四名“着急”的司机付出了罚款50元记3分的代价。交警部门表示,车辆行驶到斑马线附近应该减速慢行,即使行人有过错车辆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现场 四辆抢行车被罚款50元记3分 20日上午8时,早高峰期间的香港西路延安三路路口,人流如织、车辆密集。62岁的魏永秀和其他七位公共文明引导员分布在路口的四角。他们手执小红旗,和善地引导行人快速穿过路口,劝导过往车辆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距离路口十多米处,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的民警们在这里设岗,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重点查处。
8时19分,一辆香槟色轿车由延安三路左拐驶入香港路,恰巧与通过路口的行人相遇。记者看到,该车驾驶员没有在斑马线前停车,而是从行人之间的缝隙缓缓通过,这也导致了行人在红灯亮起时还没有走到路对面。随后,民警上前,引导该车停到路边。
“知道为什么让你停车吗?”“我没有礼让斑马线!”面对交警的问询,意识到已经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态度诚恳。他配合地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然后解释说:“后面的车鸣笛催促,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冲了过来。”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这种现象并非个案。交警在这个路口设岗检查的五十分钟里,接连有四辆私家车驾驶员因不礼让斑马线而被处罚。他们有的在斑马线前不仅不减速反而加速,有的甚至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孙理中副中队长介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而引发轻微交通事故较为常见,且容易造成路口拥堵。因此,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民警多次在重点路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目的 护住行人的生命线 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副中队长孙理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主要是为了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引导行人养成“文明过马路”的良好习惯,同时希望驾驶员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都不减速,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都不停车的话,这条生命线就会被无视,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上升。”孙理中对记者说。
谈到预期效果,孙理中介绍,希望通过交警的执法活动,让驾驶员自觉做到“文明礼让三二一”,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驾驶人30米外要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减到15公里/小时,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10米内必须停车,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如果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这三种情况都将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反馈 “车让人”的情形多了 今年5月份,青岛市交警支队就启动了贯穿全年的“礼让斑马线”活动,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查处。 “交警部门深入机关车队、出租公司和公交公司等单位,宣传礼让斑马线活动,同时加大在路面的查处力度,多种方式结合多方努力下,绝大多数车辆都能做到礼让斑马线。”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们日常执勤中能够发现,近期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还比较大,礼让行人的车辆越来越多了。”孙理中介绍。
“相比以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已经减少很多。”魏永秀说,他在这个路口做公共文明引导员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每天早晚高峰各执勤两个小时,随着交警部门持续查处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驾驶员经过路口斑马线时都会先减速,主动避让行人。
“生命只有一次,相互礼让一下,正是关爱生命的一种体现。”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附近,步行过马路的市民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以前大家都是争先恐后,谁也不愿意停下来等一下,现在政府部门大力宣传礼让斑马线,就会慢慢变好了。” 这样的说法得到了驾驶员张先生的认同:“赶上刮风下雨的时候,驾驶员在车里既吹不着也淋不着,但行人就不一样了,所以驾驶员多让一下行人,在我看来是应该的。”
虽然许多市民都对“礼让斑马线”的做法非常赞同,但仍有驾驶员遇斑马线不减速、行人不看信号灯抢行的情况发生。据孙理中介绍,下一步市南交警将加大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自觉礼让斑马线,遇到斑马线一定要提前减速,礼让行人,确保出行安全。
法律责任 斑马线上出事故行人有错车也要赔 斑马线上发生的人车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礼让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该机动车负全责。即使在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行人闯信号灯司机也应减速避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芦杰介绍,“因为司机在考取驾驶证时就应该接受礼让斑马线的教育,在斑马线前应该减速行驶。”
记者手记 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应走斑马线 在20日早高峰的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的现象也值得重视。明明斑马线就在十几米二十几米处,一些行人就为了省这几步路选择在车流中穿梭。一旦被问起为何闯红灯,行人则总会有“斑马线太远”“绿灯太短”“路上没车”等各种各样的理由。没出事之前,都觉得不会出事,一旦行人被刮蹭往往生命安全就受到威胁。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现为长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段里仁表示:“要想真正在道路管理上体现出行人不闯红灯、汽车礼让行人的观念,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一些发达国家交通文化的形成用了二十多年,而我国也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
交通文化的形成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不管这种文化形成的难度有多大,都值得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