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亨达集团未按时缴纳社保 称为了转型发展

2016-10-22 09:44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信网10月21日讯 根据劳动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强制性义务,但近日,青岛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亨达集团)员工赵女士却反映,自2016年2月入职至今,公司一直欠缴保险,导致生育津贴和住院费用无法报销发放。信网从青岛亨达集团了解到,近期企业转型发展,确实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人事部都进行了登记,将确保员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按计划可能这个月底就补缴。

  欠缴保险致员工生育费用无法保险

  对于已踏入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青岛亨达集团的员工赵女士反映,自2016年2月入职至今,公司一直欠缴保险,导致生育津贴和住院费用无法报销发放。

  “公司不按时为员工缴纳保险并不是第一次,自2015年以来,亨达集团的社会保险缴纳就一直断档拖欠,直到年底才将2015年的保险补齐。”赵女士说,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可能用不着时都想不着,但一旦用到就很关键。

  赵女士说,她曾查过相关政策,企业因故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实可以补缴,但是目前国家出于多种考虑,政策上放开了二胎,鼓励家庭进行生育,“社保缴不上,医院无法进行生育保险报销,员工本应享有的福利如何能保证?”

  “不仅如此,2015年时,同事在青岛亨达集团上班快半年后,却只领了2个月的工资,直到2016年1月,仍未发9月、10月、11月、12月的工资,领导也不解释原因。”赵女士说,工资和社保是员工的基本权益,但却总是得不到保障,希望公司给出解释。

  亨达:企业转型发展,可能这个月底补缴

  对此,信网咨询了青岛亨达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确实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像有生育需求等特殊需求的员工,人事部都进行了登记,将确保员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近期企业转型发展,做了一些融资上的工作,是未及时缴纳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按计划可能这个月底补缴,将再联系工作人员给出明确答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得到明确答复。

  信网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到,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为从业人员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规定补缴。按照补缴期间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计算应缴本金,并按规定加收利息及滞纳金。

  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关于工资拖欠,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回应,此前接到过职工反映,当时已联合北安办事处有关人员到公司进行实地了解情况,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要求公司限期支付职工工资。

  工作人员回应,按照劳动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强制性义务,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员工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到即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投诉文书,监察部门将依法立案并调查处理。”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