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岛1.4万余名司机记满12分 一半是酒驾

2016-10-24 10: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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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有1.4万余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造成驾照被停止使用 ,重新学习,其中酒驾占到50% ,超速40% ,涉牌涉证7%,其他情况占3%。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 ,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28.6万辆,同比增长7%。其中,汽车213.1万辆,同比增长12.7% ;私家车183.8万辆,同比增长14% 。而目前青岛市驾驶人数量为296.1万人,队伍庞大,驾驶人队伍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目前,随着交法对很多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分值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后,一些驾驶人经验不足、思想麻痹,甚至无视法规,因为酒驾、超速、超员、未按规定使用号牌等违法行为一次性就被记满12分。根据现行法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了12分的驾驶员,必须重新参加学习考试,未参加学习的,驾照将被停止使用。

  青岛交警提醒,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例如:如果您是今年5月1日取得驾驶证,那么到明年的5月1日就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

  此外,据介绍,目前青岛有5万余辆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形,很多驾驶人出于遗忘、交通违法行为未消除等原因,没有及时审验车辆,造成了车辆脱审现象。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请及时进行机动车审验,车辆一旦脱审,将无法购买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李蓬月律师介绍说:“对于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的车辆,交警是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同时还要暂扣车辆,如果逾期年检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理赔的,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在一些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赔偿数额往往巨大,需要依靠第三者商业保险来解决,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对于受害者和肇事者都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车辆要及时年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曲海青 栾心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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