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办理要抓紧 居民需11月16日前缴纳供热费

2016-10-25 12:2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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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王一婷 报道

  本报讯 距离正式供热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近日,记者从青岛能源热电公司获悉,如果今冬居民仍需供暖服务,需要在11月16日开始供热前缴纳热费。逾期未缴费将视为今冬不用热,为保障居民和他人的利益和用热安全,对具备停热条件的,能源热电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停热。

  为方便居民缴费,能源热电公司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居民可以持《供热证》到青岛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11月1日开通收费)共十家银行,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方式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过户的用户:在房产过户前,请一定与前房主到供热单位核实有无热费欠缴问题,以免引起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房产过户后,须由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换热站办理过户手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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