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的事不可不知 市城乡建设委帮你解读

2016-10-30 07:1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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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日益增多,商品房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昨日,市城乡建设委总结了多条市民最关心的房子的事,在市民购买房子和居住过程中遇到房子问题如何解决列出小贴士,引导住户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

  房屋裂缝渗漏该找谁?

  新房入住后为什么会出现裂缝、渗漏等现象?建筑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与其他商品不同的特殊性,如手工操作、露天作业、生产周期长等。近年来,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推向市场,同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工人操作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因而有的房屋使用后可能出现一些如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

  新房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住户该找谁解决?住宅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保修期内,自家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建议住户根据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对发现的问题自查自检,找出原因并判断是否是房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果确实属于房子本身质量问题,住户可以联系物业单位登记保修,协商约定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物业处理不积极或推诿扯皮时,住户可依据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保修的约定,向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的售后服务部门反映。超出质量保修期后,应由住户自行处理。

  开发商拒不维修怎么办?

  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印发的文件,实施质量投诉受理公告制度。要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在住宅小区各单元主要出入口处的显著部位张贴 “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公告责任单位质量投诉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投诉受理范围、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住户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解决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如果开发商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不正确履行保修义务,可以通过如下4种途径解决:根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正式保修要求;开发商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开发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投诉;虽经主管部门协调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住户可提请仲裁部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情况不在投诉受理范围?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哪些情况不属于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包括投诉人未先行与保修责任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已进入司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换房等质量以外纠纷及要求的;涉及工程验收后开发商或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自行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属规划、物业、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原因的;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属于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范畴的投诉。

  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多长?

  我市实施房屋质量保修制度,指的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开发建设单位予以免费维修。

  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围护结构保温工程,为10年。房屋保修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已过保修期限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针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问题,青岛市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解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对于非公共部位,则由住户或产权人自行维修解决。

  收房时应检查哪些问题?

  在和开发商办理收房手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最好携带尺子、小锤子、手电、测电笔等工具,仔细查验以下10个部位:墙身、地面及梁、柱构件有无裂缝;地面、精装修瓷砖、地面砖有无空鼓;构件和房间净空尺寸是否偏差较大;墙体、地面是否平整;卫生间、厨房、顶层屋面、外墙外窗有无渗漏痕迹;门窗开启、闭合是否顺畅;洗菜盆、卫生器具排水是否通畅;卫生间地漏附近是否存水;电源插座是否带电;抽气道、烟道及吸排油烟道在做点火试验检查时是否排气畅通。

  查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好后再交房。 记者 吴帅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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