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低保该不该被一张存单"一票否决"

2016-11-04 09: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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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英锋

  最近,江苏常州民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救助对象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全覆盖,一举清退近3000户低保家庭。其中,一位84岁的老人因为名下有5万元存款而遭到清退,引起家人的不满,通过网络反映此事,在常州当地引发争议。(11月3日《扬子晚报》)

  因取消老人的低保而折射出的情理和法理、政策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低保制度、低保门槛、退出条件的讨论和质疑——如新闻中这位老人一样的低保享受者或低保申请者,该不该被一张存单“一票否决”、拒之低保门外呢?笔者认为,民政部门应该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不该一刀切。

  首先,应该看存款的性质,如果存款不为低保享受人或申请人所有,只是挂靠在他们名下,或者存款属于因治病、上学筹钱、借款、获捐,用于解决某种特殊的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存款就不应该被视为低保障碍;第二,看存款的数额,如果低保享受人或申请人拥有的正常存款数额较大,远远超出低保政策规定的标准,甚至超出当地很多未享受低保居民的储蓄水平,就属于条件不达标,就可“一票否决”;第三,看存款之外的其他因素,即便低保享受人或申请人拥有的个人存款数额超标,但如果超标的幅度不大,且综合考量他们的收入来源、财产状况、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等因素,如果他们依然属于生活困难的范畴,就应该考虑保留或给予他们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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