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徐军 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5日讯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才能让有能力的乡村医生乐意留在乡村。近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已增加投入资金约1.6亿元,用于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和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并将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工作纳入市政府市办实事。目前全市每名在岗乡村医生每年收入增加近30%,老年乡村医生平均每人每年领取生活补助金约5000元,最高的达1.4万元。
为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今年青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52元,按照不低于48%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按照不低于其服务人口筹资总额48%的标准经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的补助经费;将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由6元每次提高为10元每次。同时,鼓励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每个村卫生室投保资金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意外诊疗事故的赔付,鼓励为每个村卫生室投入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正常运行所需基本诊疗设备设施维护等,鼓励将基本药物补助由6000元/人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人。
青岛已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25746名从事乡医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查认证,对现属于青岛市户籍、在省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已离开村卫生室的1.6万余名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