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青岛市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近期对2015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制了2016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开发布。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优化青岛市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以及青岛关于“配套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近期对2015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制了2016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新的《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6版)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23个行政部门(事业单位)、46项收费(含11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与2015版总数持平,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部分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30个执收机构、35项收费。与2015版相比,行业减少5个、项目总量减少7项。
修订《目录清单》的过程,实质上是梳理和贯彻落实国家收费政策的过程,也是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过程。工作中,物价、财政部门重点把握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贯彻国家(省)收费政策不打折扣,确保精准落地。对一年来国家、省陆续取消、调整、减免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全部通过《目录清单》反映出来;对国家给予企业(含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一律在《目录清单》中标注清楚。
二是执行“放开”规定不留后手,做到“应放皆放”。紧紧围绕简政放权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放”的力度 ,对国家、省一年来明文规定放开(取消)、不再实行政府管价的14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从《目录清单》中剔除。
三是对接国家(省)“目录清单”不搞特殊,做到衔接有序。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国家目录清单管理的制度规定,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陆续公布了《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山东省省级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涉及进出口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这在国家和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对此,青岛市从“规范化”入手,通过新增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现了与国家、省相关目录的无缝链接。
新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将在《青岛市政务网》(网址:http://www.qingdao.gov.cn)、《青岛市物价局信息网》(网址:http://wjj.qingdao.gov.cn)上同时发布。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或个人如对《目录清单》有异议的或需对相关收费政策进行咨询的,请拔打咨询电话:85911403;如发现有违反涉企政策规定需要投诉举报的,请拔打举报电话:12358。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