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曝光第36批酒司机 有人被查竟逃跑藏车底

2016-11-15 11: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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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36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40名“酒司机”是近期交警李沧大队查获的部分酒司机。而酒司机案例中 ,有逃跑藏车底捉迷藏的 ,有自称看见警察就紧张的 ,还有自己不喝酒坐看朋友酒驾却不劝说的……

  11月13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开展日常夜查,22时15分,一辆车号为鲁B3QL32的黑色别克小汽车,沿九水东路自西向东行驶到巨峰路路口时,驾驶员在距离交警约100米处将车靠右停下,随后下车向西跑去,正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发现后立刻进行追赶,这名驾驶员,在跑出400多米后竟非常“机智”地迅速钻进了环卫车车底躲了起来。当身上带有明显酒味的张某某被执勤交警带回检查点接受检测的过程中,驾驶员张某某坦言,自己在健身房刚健完身,随后出去吃了点东西喝了两瓶啤酒,并对交警大晚上能发现他藏在车底的好眼神“点赞”……经检测,张某某酒精检测值为24.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11月8日晚,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黄岛收费站设岗夜查,21时10分,车牌号为鲁BM25V3的小型轿车准备进入收费站,但看到夜查的民警后,突然加速调头就跑,被民警随即设岗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谭某称,因为自己喝了酒,看到前方民警在查车怕受到处罚,于是就加速调头逃跑,以为民警逮不到,并称自己这辈子看到“白大褂”和警察就心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谭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11月9日晚,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青岛西收费站设岗夜查。20时30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豫KXS055的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当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时,刘某却一直用吸气来假装呼气,引起了民警怀疑,遂要求其下车做进一步核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坐在副驾驶上的同伴并没有喝酒,却没有劝解刘某,任由自己的朋友酒后开车。看到刘某被查,同伴表示也很后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刘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城市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栾心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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