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2013年,宜昌市点军区政府委托开发商定向开发团购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点军区政府采取按级别购房,级别越高,可选择的购房面积越大,其中包括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级别较高的56名干部开通了两梯两户、四面通风的特殊待遇。近200名不缺住房的公务员则在拿到团购房指标后,加价5万元、10万元不等将指标卖掉。(11月18日《新京报》) 政府的“团购房”与消费者自发抱团团购的根本区别是,后者是以批量购买为条件与开发商议价,前者则多是定向开发,政府方面通过“给政策”来降低开发成本,将房价“做低”。但开发商并不可能“白劳”,其中的“微妙”一点都不难想象。
前些年的一些政府团购房,媒体调查了解到的内幕基本是:一是政府低价供地;二是开发商让利;三是行政事业收费甚至地方税减免;再就是财政补贴。宜昌市点军区的政府团购房项目,因拿地时出现竞争者“搅局”,土地成本突破预算,但政府与开发商的合同中规定“土地尾款由政府领导小组支付”,也就是财政兜底。公共财政资金为公务员团购房项目的土地价格补差,这是政府滥用权力、公务员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是一种公开的掠夺行为。如果财政兜底最终实施,严格地说,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政府是公共权力机构,一切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为了一个团购房项目而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的“政府领导小组”(而非后勤性质的基建机构),成员涵盖公安、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这是典型的公权私用,严重扭曲了政府的公共性。
点军区政府“团购房”成了名副其实的“造富运动”。而这种造富,是以掠夺公共资源实现的。如此挑战廉政和法律底线的行为,若只认定为“违规”,公众肯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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