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孙桂东
李沧女子毛某冒充律师,不断以结婚购买首饰、订亲索要彩礼、购买车辆借款等理由骗取男友16万余元及手机、戒指等物品。近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2013年初,毛某在网络上使用化名李某某,结识了董先生。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以后,两人非常投机,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交流中,毛某称自己是一名律师,曾经在法院工作。在交往期间,毛某以要开办律师事务所为由骗取董先生的财物。
然而,就在董某积极准备两人结婚的事情时,毛某却悄然与另外一人登记结婚了。结婚以后,毛某却仍然不断以准备结婚购买首饰、订亲索要彩礼、购买车辆借款等理由骗取董先生钱财,前后共计16万余元。
2015年12月23日,毛某被警方抓获。近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处毛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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