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先任
号称“中国服装之都”的江苏常熟,有着一条童工链条。中介从云南等地把劳力运来卖给服装厂。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只有十几岁的童工。这些孩子没日没夜地干活,几乎没有休息日。21日晚,当地回应称,一工头已被控制。(11月21日《春城晚报》) 这些服装厂招收了相当一部分的童工,这些童工干的活没有技术性,生手、熟手都可以干好,从报道中来看,这些服装厂对待童工也极为粗暴,为了让童工多干活,甚至使用暴力对待这些孩子,老板还会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让想离开的工人离不开,而且不到年底,还领不到工资。这些服装厂本来就不顾及员工权益,何况童工没有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更不会与童工签订劳动合同,童工的劳动权益更是遭到粗暴践踏。
早在1991年4月,国务院就已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被禁止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媒体与舆论的关注,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阻止企业使用童工。
常熟的一些服装厂招收童工、虐待童工,已经成了潜规则,为何执法监督部门没有采取有效的行动进行遏制?这已经不只是一种简单的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服装厂通过扣押身份证,通过暴力相逼来强迫童工卖苦力,服装厂老板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比如,是否存在非法拘禁等情形,这需要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追究服装厂老板相关责任。对于非法倒卖童工的中介,也应依法予以追责。
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粗暴践踏员工权益,孩子们俨然成了奴隶,被肆意盘剥,此类现象是法治社会之耻,是职能部门之耻。必须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完善责任机制,对于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也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必须用法治利剑斩断黑色“童工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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