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黄岛就职分四层次予以补贴 最高百万

2016-11-24 07:34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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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昨天发布消息称,该区出台《青岛市黄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该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规范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加快推进人才强医工程。

  技术人员分为四个层次

  本《办法》适用于黄岛区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办法》所称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是指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相应成就的人员,共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包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6类;第二层次包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等6类;第三层次是指地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地市级优秀医学临床专家;第四层次是指在“三甲医院”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补贴最高达100万元

  据介绍,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全职到黄岛区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对应第一至第四层次分别享受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安家补贴。同时鼓励黄岛区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培育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育的人才达到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条件的,与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培育人才单位按照人才层次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给予10万元/人、5万元/人、3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也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人员编制、职称聘任、配偶及子女安置等相关待遇。

  将推进人才强医工程建设

  《办法》指出,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高层次卫生人才的管理,牵头每年对引进的人才和培育的人才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此《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办法》还对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引进的方式、程序、条件及人才管理、考核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黄岛区出台该《办法》将有利于引进全国各地区众多优秀的卫生人才来新区办医,更好地均衡新区医疗资源,满足新区群众就医需求。这次出台的《办法》科学系统地规范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方式方法,对于推进新区医疗体制改革具有实际的促进作用。 ”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大大加快推进黄岛区人才强医工程建设,为广大黄岛区群众提供更多实惠。

  (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段勇)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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