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孙桂东
11月30日上午,青岛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青岛海事法院海事海商审判白皮书(2015年)》、《青岛海事法院涉外海事海商审判白皮书(2015年)》和《青岛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
2015年度,青岛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52件,同比上升92.2%,标的额112.84亿元;审执结各类案件4564件,上升85.7%,标的额77.98亿元。其中,涉外(含港澳台)收案981件,同比上升317%;结案415件,同比上升139%。审判工作呈现出收、结案数量均大幅增长,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案件类型不断扩展等特点。
自1984年设立海事法院以来,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几经反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09年11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公布实施《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的意见(试行)》,规定青岛海事法院管辖该院辖区内的海事行政案件。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海事行政案件重新纳入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青岛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行政案件9件。自2009年11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辖区海事行政案件指定青岛海事法院管辖以来至2015年,该院共受理海事行政案件40件,其中2010年1件,2011年9件,2012年7件,2013年6件,2014年5件,2015年12件。
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是该院向社会主动公开海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选取海事海商、海事行政和涉外海事海商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海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李伟副院长说:“2015年12月16日,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青岛海事法院成功召开,同时举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暨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成立仪式。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周强院长在本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契机,我们将进一步端正海事司法的指导思想,以建设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为目标,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开阔的视野,谋划和推进海事审判工作,为海洋经济和经贸航运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