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晨
近日,记者从湛山街道办经发办了解到,根据去年11月30日起在市南区施行的《关于支持和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市南区企业如果上市,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据悉,此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据悉,市南区企业上市提高了一次性补助额度,境内外首发上市企业的市区两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65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区内企业在“四板”挂牌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
此外,市南区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提高了政策操作性和针对性,对于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募集资金不低于50%用于市南区域内项目建设的,由区财政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市南区企业上市调整了补助程序,结合我国企业上市流程将由审核制改为注册制的实际,将原先的过程补助调整为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一次性补助的结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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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享受补贴的6类企业 1、在享受政府财政补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2、发生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查处或者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4、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不诚信记录的;5、违背10年内工商注册和缴纳税收等不离开市南区承诺的;6、其他不适宜资金支持的事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