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新政: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2016-12-16 09: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记者 李晓哲

  日前市政府发布《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12月15日,记者从这个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获悉,本市未来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培养新兴职业农民。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颁发农业部统一证书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录入国家信息库,并建立统一档案。而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五类机构组织可申请购买服务

  据悉,该办法旨在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办法的规定,其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好管理经验,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从业者。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则包括教育培训、认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农民职业化促进活动,并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加、注重实效、政策扶持的原则。

  市、各区市将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体系。本市将支持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健全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各类涉农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培育体系。

  办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参与政府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而可以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投标的机构或者组织包括五大类,分别是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基层农业推广服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农民田间学校;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实训基地;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其他具备涉农培训教育能力的机构。

  三类人群将重点培训成新型职业农民

  本市还将分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培养技能型、专业型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师资配置、考核和薪酬制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将选用适合本土的先进实用、通俗易懂的国家规划教材。还将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评估。

  教育行政部门将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方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贫困家庭劳动者和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劳动者等;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农药经营人员、统防统治人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镇村将建立培育对象库,组织动员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生产经营型至少培训一个产业周期

  来看看新型职业农民都学些啥。据了解,专业技能培训方面,主要开展与粮油果菜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相关的关键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新品种推广应用、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化技术等培训;经营管理培训方面,主要开展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电子商务、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管理等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方面,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以及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土壤修复、安全用药、农机安全使用等培训;公共知识培训方面,主要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生态环保、创新创业、信息技术等培训。

  该办法规定,培训教学活动应当结合农业生产规律、生产实践和农民学习特点,采取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其中,生产经营型应当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的全程培训。提倡开展参与式、互动式培训,推行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管理考核。

  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或者安全性的农业技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咨询评估专家对培训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开展日常考核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合理的约束、退出机制。

  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将入国家信息库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呢?该办法对此也做了规定,规定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中成效突出的人员;在带领、指导、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的人员。

  有意向的市民将如何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呢?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本人需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领取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向镇人民政府申报;镇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农民进行资格核实,核实时应当征求村(居)民委员会意见,核实确认后报所在地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认定等级标准进行认定,并将拟认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颁发农业部统一证书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录入国家信息库,并建立统一档案。新型职业农民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有五类情形的依法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包括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骗取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生产经营的行为;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减免税收政策

  那新型职业农民能享受哪些优待呢?据悉,有关区市政府将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重点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有序流转,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提供建设用地指标,并按照规定依法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政策。

  而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本市鼓励金融服务机构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信贷担保,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机构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政策性保险,发展商业性、互助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人员可以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缴费补贴;新型职业农民担任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岗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

   [编辑: 刘晓明]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