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灾难照片谎称"福州南路塌陷" 造谣者被拘5天

2016-12-17 08: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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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张明哲 魏嘉

  12月13日8时许,为炫耀自己的PS技术,在青岛某设计院上班的刘某编造了一张灾难照片,谎称福州南路马路塌陷,并上传到了朋友圈。尽管10分钟后就删除,该信息仍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15日,市南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并行政拘留5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查处网络谣言22起,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29名,依法关停传播谣言账号26个。

  编造塌陷谣言只为炫技

  12月13日,一条福州南路马路塌陷的谣言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谎称:“世界末日了!福州南路塌陷了,人员伤亡惨烈啊!”并配有编造的灾难图片。市南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配合下,立即对造谣者展开调查。经查,青岛某设计院员工刘某(男,33岁,青岛人)系违法行为人,12月15日,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上班的刘某查获。

  刘某供述,为炫耀自己的PS技术,12月13日8时许,他利用PHOTOSHOP软件将一张福州南路的照片与一张灾难电影海报的图片拼凑在一起,并配上上述文字,于8时20分许通过微信发布到个人朋友圈内。仅仅过了十分钟,刘某发现该照片引起朋友圈轰动,感到了恐慌,便将此照片在朋友圈删除,但此信息已在个人微博等网络自媒体以及一些社交网站上广泛转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已构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目前,市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5天。

  今年查处22起网络谣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各种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先后查处网络谣言22起,其中涉及食品安全事件3起,儿童安全事件4起,人员身亡事件5起,公共安全事件6起,女性安全事件2起,其他类2起。

  2016年5月24日,网警巡查发现,一网民在百度贴吧莱西吧发布帖文称:“山东省青岛莱西市一名男子李峰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莱西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看到,群发扩散,此消息属实。”此信息在网上被广泛传播。警方经核实,该信息为谣言信息。经查,相关言论最早为网民“1梦已成空1”于5月23日20时许首发,真实身份为李某行,信息来源为苏某勇的微信朋友圈。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莱西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行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苏某勇行政拘留7天。

  2016年11月20日22时许,即墨网民张某冬在百度贴吧即墨吧散布谣言称:“咱即墨来一批犯罪团伙,抢小孩子,学生、妇女为主……听说有100多个人,抢到的人都被人杀了,内脏都挖掉卖掉了……晚上刚黑天开始作案,开面包车,车灯开得特别亮……”此消息发布后,即墨市公安局网警大队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网民张某冬系谣言的编造传播者,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针对传播网络谣言的人,公安机关今年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29名,其中治安处罚9人,教育训诫20人。警示不法网民657人次,依法关停传播谣言账号26个。

  造谣最高可判刑7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警方提醒每位公民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责任,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谣言的流传,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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