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权免费续期符合法律本意

2016-12-24 10: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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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英锋

  国土资源部12月23日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针对浙江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国土部就温州的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明确答复,固然会暂时缓解温州以及其他有类似问题的地方涉权民众的焦虑,但由于“两不一正常”属于过渡办法、权宜之计,只适用于土地使用权较短的住房,适用范围很窄,因而,并不是一个解决住宅产权续期问题的规范答案、标准答案、权威答案,并不能全面消除民众的住宅产权续期困惑。

  看到了国土部、住建部对温州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解决态度,人们肯定会问:对于全国范围内涉及亿万民众的五十年、七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能不能也普遍实行“两不一正常”的政策呢?

  “两不一正常”政策的核心是住宅的产权在无手续、无费用、无负担的情况下续期,这一做法属于“自动续期”或“自然续期”,与《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的规定相一致,有法可依。其实,民众在购房时尽管获得的产权附有一定期限,但都一次性承担了不菲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如果住宅产权到期后再让民众掏出大笔钱续期,明显有失公平,也给民众带来很重的负担。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显然,“两不一正常”政策能够尊重和保障民众房产的长久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立法部门以及国土、住建等政府部门在研究、拟定有关住宅产权续期的法律细则时,应该重点考量、完善“两不一正常”政策,让“两不一正常”政策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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