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记
如此“雁过拔毛”、放任套现和造假的粗放管理,怎一个“乱”字了得。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不愿意“大动干戈”,不愿意触动既得利益者“奶酪”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推动。 最近几年,科研经费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中央一方面要求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一方面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应该说,高校科研领域的问题正在一一改正过程中。然而,在高校科研环境日趋向好的背景下,个别高校的教师却出现了不敢做科研的现象。这背后是何原因?(12月28日《法制日报》) 报道中,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部原主任杨萍的案例,很有代表性。法院给出的定罪的理由是,杨萍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所在部门承接相关实验服务项目的所得收益予以侵吞。但在看守所待了3年4个月,杨萍被释放后找到记者“喊冤”:“自始至终,我没有承认犯罪,所有科研项目从审批到完成都是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科研经费的分配和取得也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实施,要有罪也是学校制度有罪。”
但所谓的“学校规定”又是什么呢?根据记者掌握的《复旦大学理科与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科研经费到学校账户后,学校收取5%的管理费和3%的科技活动费,项目负责人可提取纵向课题最高8%的酬金、横向课题40%的酬金,其余的用于实验开支。如果项目结束后经费仍有结余,项目负责人还可以提取不超过40%的劳务酬金……如此“雁过拔毛”、放任套现和造假的粗放管理,怎一个“乱”字了得。
从全国高校来看,每年科研经费以千亿元计。六成被套现,数额之巨,让人心惊。而从报道中可知,有多名高校领导和老师接受采访时坦陈,杨萍这样的案例只是高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冰山一角。杨萍等案件发生后,直接导致复旦大学“科研发展呈断崖式下滑”。而放眼全国,高校科研领域乱象频出:立项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经费花不完,报销靠造假;验收走过场,成果没人管……如此这般,注定影响到我国科研领域的健康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对高校科研人员而言,如果没有刚性细则的制度为约束,仅靠个人良心与自律,终究不太靠谱。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不愿意“大动干戈”,不愿意触动既得利益者“奶酪”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推动。
怎么办?一方面,应尽早出台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涵盖到所有层面的科研经费使用,宜早不宜迟。另一方面,对于各级财政资助立项的科研项目,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不应一拖再拖。如此多措并举,即便高校科研经费乱象如脱缰野马,也终有被套进笼头的一天。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