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副市长可"满血复出"不可没说法

2015-12-31 09: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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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记

  12月28日,记者从湛江相关部门获悉,今年8月因打砸湛江副市长梁志鹏而被停职的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湛江市维稳办主任庞康稳,日前已易地为官,到湛江经济开发区任党委委员(正处级)。消息传开后,此事件再度引起了公众关注。(12月30日《广州日报》)

  相比一些打架后被严厉处分的官员,庞康稳打完副市长后,仅仅时隔4个月便“满血复出”,确实是相当的“幸运”。但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七条,“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另根据第十一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从报道中可知,8月21日,湛江市有关部门宣布暂停庞康稳的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职务,待查明事实再作处理。对比之下不难发现,其一,湛江市有关部门当时并没有对庞康稳进行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在内的任何问责,而仅仅是“暂停职务”。其二,正因为有这样的“前置条件”,庞康稳才可以在短时间内“满血复出”。

  从当初承诺进行的“查明事实”,到现在的易地为官,当地相关方面不能一再地三缄其口。如果说,官员之间大打出手,事关官员素质与权力运行;那么,在处理官员打架问题以及事后复出问题上,当地相关方面的遮遮掩掩、欲盖弥彰,无疑更为公众的各种猜测与遐想,留下了充足而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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