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将建个人诚信记录 医生等职业优先纳入

2016-12-31 09: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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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意见》强调,要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此外,还将选择一批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为突破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意见》指出,要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将逐步公开

  国务院:地方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毁约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公布,明确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意见提出,要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意见强调,规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四大看点解读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基础。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有哪些重要看点?

  政务失信不再是私事

  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懒政怠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公务员行政过程中的一些不良行为虽广为社会诟病,却因失信成本低、惩戒力度不够而屡屡发生。

  官员“失信”将不再是私事。意见明确,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新官也得理旧账

  一些“官员失信”案例,主要由于地方政府换届或主要领导人换了,之前的承诺不兑现,有的甚至直接违约,不仅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造成财产损失,对于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也是一种破坏。

  意见明确,规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的‘绊脚石’,让一些地方失去很多发展机会。”吉林大学教授李北伟说,明确这些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将为企业营造法治规范的市场运营环境。

  重大决策程序必“亮相”

  在重大决策制定的过程中,一些权力部门存在乱决策、瞎指挥的行为,缺乏深入调研评估,不征求民众意见;有的朝令夕改,“一拍脑袋”就变了主意。

  对此,意见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明确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五个基本原则。

  “让专业人士和相关利益方参与,并加强风险评估等,对加强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石新中说。

  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意见要求,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这将建立以信用为核心、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清彬说,在信用记录的建立过程中,信用信息来源必须是多方位的,才能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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