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义
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将开发网课作为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使网课更规范,更制度化。同时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教师开发网课,政府部门搭建网课平台,由其他学校、学生共享,从而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 1月11日,“网红教师”史金霞选择陪女儿,这样的“自由”,是她以往难以想象的。去年11月,她从工作6年的苏州星海实验中学辞职,离开站了23年的讲台,从此专职网络授课。而此前,她因网络授课收课时费,被人以涉嫌“有偿补课”为名举报。学校领导将她“约谈”,教育主管部门希望她停止网络授课。由于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史金霞提出辞职,并自愿放弃事业编制。(1月12日《新京报》) 史金霞的选择颇为引人注目,这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当在线教育平台日渐成风,公立中小学在职教师及教育部门,该如何对待“网络授课”这一问题?这不仅是教育行业自己的问题,广大学生和家长同样高度关注。
从史金霞的网课轨迹来看,她经历了从尝试到热衷,从免费到收费的过程。早在2013年,史金霞就已接受在线教育企业“约课”,触网较早。她最初开设的也是公益课堂,积累了一批固定“听众”。自2016年1月份开始收费尝试,目前在一些主流网课平台,教师收费标准为每课时每人5元左右,而史金霞的收费,超过了10元。可见,在此过程中,她对这一新模式的认知日渐加深,也尝到了市场的甜头。
目前的网课“名师”显然并非史金霞一个,但其大多出身于线下教育机构,即便有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加入,也往往会模糊身份信息。而史金霞在各种网络平台,均使用真实头像,其名校教师身份,确实会为其吸引部分原始听众。当然,她也因此成为舆论矛头所向并被举报。
在接到举报后,学校领导“约谈”史金霞,教育主管部门希望她停止网络授课,考虑的还是保障教学质量,这并非没有道理。虽然,目前包括《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在内的多项法律均无认定标准。但早在2015年,教育部即发文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这一行政规定,虽未涉及网络授课,但其情形较为接近。
史金霞这样的“名师”辞职,对其学校和学生来说,不失为一种损失。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她主动辞职后专职从事网络授课,也是一种个人选择。互联网时代,网上授课也可以发挥其知识价值,让优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辐射、分享。当然,学校应尽最大努力留住优秀教师,同时也必须保障教学质量。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将开发网课作为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使网课更规范,更制度化。同时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教师开发网课,政府部门搭建网课平台,由其他学校、学生共享,从而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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