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张胆造谣必须付出代价

2016-12-14 15: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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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12月13日,一张路面塌陷的照片出现在青岛人的微信朋友圈,照片中路中央发生大面积塌陷,数辆轿车深陷大坑,场面十分惊人。有网友称事发地点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附近。半岛记者来到福州南路实地探访,发现网传信息不实。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在城市主干道上,竟“发生”如此惊险一幕。有人凑热闹,有人关心伤者如何,有人询问交通状况,有人不明真相,有人虽看到或者听说照片有PS嫌疑,却仍以“求真相”的名义转发……于是,照片迅速传遍了青岛人的微信朋友圈。当然,在这一事件中,由于媒体及时介入、现场核实,相关部门迅速辟谣,使得其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而公安部门也已介入,相信整个事件很快就可水落石出。但是,它已使得舆论哗然,正常的社会秩序受到干扰,更容易引发对城市道路安全的担忧。

  面对这个如此赤裸裸的PS图片恶意造谣传谣的行为,我们必须明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散布网络谣言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我国也多次整治网络谣言,对散播谣言者依法严厉打击。2013年9月两高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而在青岛本地,也不乏因散布谣言而被依法追责的案例。2015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胶州一网民因散布有人抢孩子的虚假信息而被拘留,还有30多人,因传布虚假信息被处以训诫教育等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发布信息不能没有底线,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蓄意造谣,混淆视听,造成危害,都应严肃依法追责,使其付出代价,绝不轻易放过。而更多的围观者,也应加强对谣言的识别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多一点对常识的坚守,在动手转发之前,先考虑一下。这是网络时代的基本素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人人自律,并加以严格执法,网络、朋友圈才能多一分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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