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鲍福玉 通讯员 秦浩
13日晚上,胶州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查处酒后驾驶12起、醉驾1起,其中司机张某某体内高达332mg/100ml的酒精含量令人瞠目,堪称岛城新年酒驾的“第一高”。
1月13日晚,在胶州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涉毒、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晚上9点多,在胶州市常州路与北京路路口,由南向北驶来一辆鲁BS38W*号雷克萨斯轿车,轿车的速度忽快忽慢而且方向也不够笔直。就在临近检查点时轿车一个急转弯准备往回走,执勤民警立即将这辆轿车拦到路边。要求驾驶人接受检查,驾驶人一开始不服从执勤民警的劝说,紧紧地锁着车门和车窗,经过近10分钟的劝说终于放下了车窗,执勤民警顿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民警对其酒精测试时,酒精测试仪显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随后将驾驶人张某某带至人民医院抽取血样进行化验。经过检测,酒精含量达到332mg/100ml,是醉酒值的4倍有余,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这是今年胶州交警查获的酒驾“最高值”。
当晚,胶州交警大队在本次酒驾查处行动共查处违法60起,其中酒后驾驶12起,醉酒驾驶1起,其他各类违法47起。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当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渐成共识,可总有些人觉得自己酒量大、运气好过个嘴瘾图一时开心,自认喝酒开车没问题,也不可能“点背”碰上交警,可往往就是一念之差,导致事故发生。在此,胶州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回乡过年,探亲访友、与朋友聚餐聚会、参加集会庆祝等活动,切勿酒驾、醉驾,要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有酒莫劝驾驶人。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