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明起启用23处违法抓拍设备 保交通安全

2017-01-21 07: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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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 记者从崂山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警大队决定于2017年1月22日零时起,启用23处违法抓拍设备,包括19处电子警察及4处测速卡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告具体点位如下:

  一、电子警察

  1.崂山路-虎峰路路口东向西

  2.崂山路-虎峰路路口西向东

  3.崂山路-虎峰路路口北向南

  4.崂山路-崂山六中东向西

  5.崂山路-崂山六中西向东

  6.崂山路-麒麟山庄东向西

  7.崂山路-麒麟山庄西向东

  8.崂山路-崂山书院路口东向西

  9.崂山路-崂山书院路口西向东

  10.崂山路-南沙路路口东向西

  11.崂山路-南沙路路口西向东

  12.崂山路-登灜社区路口东向西

  13.崂山路-登灜社区路口西向东

  14.崂山路-鱼水路路口东向西

  15.崂山路-鱼水路路口西向东

  16.崂山路-小河东桥东向西

  17.崂山路-小河东桥西向东

  18.崂山路-大河东桥东向西

  19.崂山路-大河东桥西向东

  二、测速卡口

  1.海尔路-黑龙江路南向北(限速50公里/小时)

  2.海尔路-黑龙江路北向南(限速50公里/小时)

  3.梅岭西路-警备区东向西(限速50公里/小时)

  4.梅岭西路-警备区西向东(限速50公里/小时)

  崂山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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