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套牌车被查 男子顶协警狂奔千米获刑四年半

2017-02-07 12:01   来源: 齐鲁壹点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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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黑色轿车引擎盖上趴着一名身着反光衣的协警,沿着闹市区文化西路由西向东疯狂行驶,不时左右摇摆呈S形路线行驶,试图甩下协警。还记得去年2月17日上午发生在济南闹市区的惊险一幕吗?2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该事件中的驾驶员、被告人黄某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当时轿车顶协警狂奔视频截图。



  为甩下协警S形变向

  还捅破警车前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7日9时许,现年49岁的被告人黄某勇驾驶违法套牌的黑色大众轿车行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与朝山街路口时,遇到正在该路口执勤的历下交警大队协警黄某某的检查,被告人黄某勇为逃避检查强行掉头挤蹭黄某某,黄某某躲闪不及趴至该车前引擎盖上。被告人黄某勇为将黄某某甩下车,不顾协警黄某某安危及公共安全,采取猛加油、急刹车、S形变向等方法,行驶至历下区文化西路与历山路路口转弯时将黄某某甩下轿车,随后逃逸。

  据了解,黄某勇顶着协警逃窜长达1.4公里,其行为十分危险,不少目击者也为执勤协警的安危捏了一把汗。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区大队相关证人的证言还原了被告人黄某勇被抓的过程。当天上午,被告人黄某勇将协警黄某某甩下逃逸后,历下大队的交警通过对讲机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车牌号为鲁A229QJ的黑色大众轿车涉嫌违法套牌,注意拦截。在历山名郡东门停车场,交警张某与韩某某会合后在中公教育门口发现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正蹲在一辆黑色轿车车头前面换车牌,他们立即驾驶警用摩托车靠近嫌疑人和嫌疑车辆,准备对嫌疑人进行盘查。当他们靠近这名男子时,该男子迅速站起,左手拿着一把螺丝刀指向他们,右手将一个车牌子扔向车后方,交警张某驾驶摩托车停在这名男子跟前,这名男子拿螺丝刀直接把交警张某摩托车的前挡风玻璃捅破了。

  车内藏着斧头菜刀

  曾因抢劫罪被判15年


  交警张某和韩某某迅速下车,对嫌疑人实施控制并等待支援警力,交警刘某某等支援的其他警力赶到现场后将该男子拷上,并在嫌疑人车辆的后备厢内查获了一套鲁A229QJ的车辆号牌,在驾驶室座椅下方发现一把菜刀。经现场核实,这名男子正是将协警顶至车前引擎盖上最终甩下、涉嫌驾驶违法套牌黑色大众牌嫌疑车辆的驾驶员黄某勇。

  套用的车牌哪里来的?也是偷的。证人尹某某的证言证明,他于2015年1月在济南市润华天众4S店买了一辆黑色大众全新轿车,总价8万多元,并上了汽车牌照,牌照号码是鲁A229QJ,2016年1月3日左右,其把车放在十六里河西河南外环路的路西,2016年1月12日晚上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他停在路边的大众汽车前后牌照没有了,随后他拨打110报了警。

  据本案审判长王玉介绍,公安民警现场从被告人黄某勇处扣押鲁A229QJ车牌1副、长29厘米的铁把斧头1把、螺丝刀1把、菜刀1把、假身份证1个。另外,被告人黄某勇因犯抢劫罪于2001年3月8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13年8月15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

  被告人黄某勇及辩护人提出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勇的行为虽然以逃避检查为目的,但其在道路上采取猛加油、急刹车、S形变向等方法行驶,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无不当,且该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故被告人黄某勇及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均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2月6日,依照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宋立山 通讯员王继学)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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