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方文 韩通科 报道
中午任性将租来的电动车扔在别人单位门口挡住了部分道路,车辆被查扣,下午去交警中队取车时被查处驾驶证已注销。拿到手的罚单还没捂热,当天晚上又因为醉酒驾驶被同一个交警中队的交警查到。近日,李沧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与交警“缘分颇深”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在身的醉司机。
2月9日中午12点左右,李沧交警接报警电话,称有一名开电动汽车的驾驶员因为被路边一单位拒绝提供充电服务而将车任性地抛在了该单位门口的马路上一走了之。李沧交警随即赶到了位于黑龙江路附近的事发地点,只见一辆知豆电动汽车停在一单位门口的马路上,并挡住了部分通道。
在对车辆有关信息进行了核实后,交警依法将车辆拖移,下午2点左右,任性的驾驶员高某某经打听后来到交警李沧大队李沙路中队进行咨询,在警队里,高某某正情绪激动地指责报警单位不仗义相助,不为自己及时充电时,交警却当场查出其所持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依法不可以开车。
原来,高某某在2011年于黄岛区酒驾被查,后一直未依法参与学习与考试,因此,交警为其开出了违法停车和使用过期驾驶证两张共计200元的罚单,并责令其尽快依法参与学习和考试。殊不知,高某某与李沧交警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9日晚,李沧交警李沙路中队民警在金水路春和景明小区附近查车时,一辆鲁BSH966的小汽车沿金水路东向西行驶过来被交警示意停车例行检查,驾驶员一下车就一脸苦笑,现场交警也立刻辨认出这名司机正是下午刚刚从警队离开的高某某,而当晚的高某某可比白天更加任性。
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86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高某某连连摇头:“下午刚刚从你们那出来,怎么晚上又碰见了。”随后,交警依法带领高某某到医院进行了血液检测。如果抽血检测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这名一天两遇交警的任性驾驶员将为自己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付出刑事责任和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代价。李沧交警提醒您,开车上路,一切以交法为准则,切不可做违反交法的“酒司机”。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