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红梅
公职人员的任何公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要依法依规行使。民警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警示国家工作人员“有权不可任性”,要珍视手中的公权力为民服务,不要心存侥幸滥用职权,以免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两年多前,因个人在酒店的开房信息被网帖曝光,原温州永嘉县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某卧轨自杀。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就此事件中涉及的民警泄露个人信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永嘉县强制戒毒所副所长兼永嘉县拘留所副所长缪甲,多次用个人数字证书为其堂兄缪乙核查王某的个人信息,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月10日《温州都市报》) 两年前的这起官员卧轨自杀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些人拍手叫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发帖人是在“网络举报贪腐”。但反腐归反腐,法治社会还要讲究法治精神,开房记录等信息具有相当程度的隐秘性,属于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隐私,受到我国法律保护,除非工作需要等正当事由,公职人员不能私自查询甚至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而涉案民警仅仅因为做生意的堂兄怀疑被王某有意刁难,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多次查询王某的个人身份、开房记录、房产情况等信息,被缪乙等人用于在微博及相关网站上发帖曝光,给王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而即便王某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滥用职权查询其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的民警,以及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个人信息的发帖人,也不能视为“网络举报”的反腐英雄。因为在法治社会,我们不能鼓励民众用非法手段去惩治非法行为。更何况,在这起事件中,缪乙等人发帖曝光王某任永嘉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长、瓯北分局局长期间的开房记录,初衷也不是为了反腐,而是因所筹建的企业审批受阻,怀疑时任永嘉县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的王某“有意刁难”,才发帖打击报复。
虽然王某自杀并非泄密民警直接造成,但后者滥用职权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才使得发帖人非法获取到王某的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布图文并茂的帖子,“永嘉惊现开房局长”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给王某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扰乱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一时想不开就走上了绝路。生命诚可贵,与一个官员的非正常死亡相比,泄密民警被行政撤职、辞退甚至判刑,可以说,一点儿都不冤。
公职人员的任何公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要依法依规行使。民警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警示国家工作人员“有权不可任性”,要珍视手中的公权力为民服务,不要心存侥幸滥用职权,以免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尝刑罚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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