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就业新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基层就业

2017-02-15 16:2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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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2月15日消息 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划从2017年开始,用5年时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包括市或区市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 (村)等基层服务岗位。

  据悉,本次基层就业招聘对象为毕业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定岗定位。招聘程序包括征集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其中,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补贴待遇方面,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合理确定,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可通过社会自主择业或创业,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离岗前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其中,在各区市街道 (乡镇)、社区 (村)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见习)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聘)职务(岗位)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文 梁湘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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