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梦娇
16日,有网友在网上称,“金锣发生火灾并造成两人死亡”。记者从兰山警方获悉,此消息为虚假消息。目前,因在互联网编造、散布虚假消息,女网友时某被兰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记者了解到,2月16日8时许,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铸程塑胶制品厂厂房起火,后经消防赶赴现场处置,火灾于9时20分许被全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经勘查,着火物为塑料编织袋,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发后,网民时某(女)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金锣发生火灾并造成两人死亡”消息,并将从其他网站下载的烧焦尸体照片附后。目前,时某因在互联网编造、散布虚假消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一旦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力打击。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