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青岛市科技局发布信息,青岛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全年拟面向在孵企业和创客团队发放科技创新券2500万元,企业、创客可使用创新券购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资源,实时抵扣服务费用。
2016年8月,我市出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完善和提升区域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申请额度 根据该办法,单个在孵企业、创客(团队)每年申请创新券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试行期内每个推荐机构每年发放创新券额度为最高100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接收科技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共42家,包括中科院青能所、青岛科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青岛分所等单位,服务范围涵盖检验检测分析、实验试制、产品认证、发明专利申请代理、知识产权保护规划、产品专利预警分析、企业贯标辅导等。
企业、创客使用创新券到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检验检测最高抵扣20%、知识产权最高抵扣40%(不超过3000元)、研发设计最高抵扣20%。
市科技局对推荐机构实施入库管理,推荐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辅导在孵企业、创客(团队)申请创新券。记者从青岛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全市已遴选了25家推荐机构,包括青岛创联科技孵化器、市南软件园、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等运行良好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创新券每半年兑现一次 据悉,青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青岛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将发布创新券年度工作通知,推荐机构组织和辅导在孵企业、创客(团队)进行申报,经审查后由办公室确认发放。
在孵企业、创客(团队)与服务机构线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创新券使用额度并上传服务协议(合同),经办公室确认后可登记使用创新券。
创新券原则上每半年兑现1次。持有已登记使用创新券的在孵企业、创客(团队)或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兑现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
1。与服务合同(协议)对应的收入票据;
2。服务成果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检测报告、专利申请号、新产品、新工艺、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等。
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兑现。
据了解,为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科技创新券将以电子券的形式发放和流通,从领用、支付到资金兑现均实行网上操作,企业、创客无需来回奔波,从而形成普惠、便捷、高效、透明的“创新券”服务模式。(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