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27日消息 近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认定69件注册商标为青岛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市南区9件商标榜上有名。
2016年度市南区青岛市著名商标名单(9件)
一直以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加大对市著名商标保护力度,扶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为促进全市品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著名商标,是指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根据《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附——申请市著名商标需提供材料
(一) 商标所有人为在本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 申请认定的商标使用期限一般满三年,其中提出申请时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时间至少两年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 商标申请人重视广告宣传,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和良好声誉;
(四) 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优良;
(五) 商标所指定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六)商标申请人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企业信用良好;
(七)商标申请人要有法律诉求,其中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严重,须重点保护的,予以优先认定;
(八) 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
通讯员 薛见英 牟东岳 文 王君莉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