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2日,记者采访获悉,早在2010年,市妇联就与市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青岛市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全市10个区市相继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站,共为100多名受暴妇女提供安全庇护、法律援助等服务。2016年,市妇联还推动市中院制定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规程》,去年全市法院共为6位当事人发出了人身保护令。
案例:遭遇家暴致精神抑郁入院 青岛市居民刘某与丈夫宋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宋某对刘某及刘某父母动辙打骂,实施家庭暴力,刘某因此一度精神抑郁入院治疗。2016年,两人再次发生争执并报警,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即墨法院起诉,要求与宋某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法官根据原告的申请,下发了人身保护裁定:禁止被告打骂原告及原告父母亲和孩子;禁止被告破坏家中物品。并及时送达给村委、派出所和原、被告。针对刘某的心理阴影,法官请心理咨询师对原、被告进行心理疏导。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干预,给被告造成了一定的震慑,疏导了双方的情绪,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该案判决双方离婚。
六个月内禁止接触申请人 青岛市居民肖某与丈夫姜某于2006年结束恋爱长跑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本是幸福的一家人,但姜某因工作升迁导致应酬增多从而开始酗酒,回家后经常对妻子肖某进行辱骂、殴打。后来姜某辞职创业未成,更是将暴力升级,曾当着孩子面拿烟头烫伤肖某的身体,用刀子直插肖某腿部,并开车撞肖某的车子。肖某不堪其扰,躲避到亲戚家中,但仍时常受到姜某的骚扰、恐吓。无奈之下,肖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该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对相关证人进行询问,并根据肖某提交的照片、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与姜某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情况,在证实打骂等情况属实后,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姜某殴打、恐吓申请人肖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姜某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肖某及其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作出之后,法院依法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为确保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切实履行,还向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相关单位均表示会配合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履行。如被申请人姜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据:去年发出6张人身保护令 有资料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30%存在着家庭暴力行为。据青岛市妇联信访统计,2010年以来涉及家庭暴力的信访案件2000余件,占26%左右,其中夫对妻及对子女的暴力高达94.4%,遭受两次以上家暴伤害的妇女占85%。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和反复性的特点,长期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有的因经常遭毒打而身患多种疾病;有的忍气吞声,长期生活在极度恐惧中,造成精神分裂,给妇女身心和家庭和睦造成伤害。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和破坏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有了法律的武器,也为家暴问题解决提供了可能。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配套制度,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该网已收录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文书500个。那青岛情况如何?该工作人员表示,2016年,全市法院共为6位当事人发出了人身保护令。
措施:10区市建立家暴庇护站 其实,早在2010年,市妇联就与市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青岛市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伴随全国反家暴法的实施,2016年,该庇护中心辐射到基层,10个区市相继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站,几年来共为100多名受暴妇女提供安全庇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推动市公安局出台了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做伤情鉴定的规定,破解了多年来妇女因生活困难交不起费用而放弃鉴定,在离婚诉讼中缺乏证据的窘境。目前,已为10余名困难妇女免费做了伤情鉴定。
2016年,市妇联还推动市中院制定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规程》,对人身保护令的概念、分类、申请条件、受理流程等进一步规范细化,方便受害者申请保护令。与市公安局共同签发了《青岛市公安局实施家庭暴力告诫规定》,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规范和强化了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能,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和升级都具有重要的震慑作用。目前,全市共发出20余份家暴告诫书。
4.6万户家庭“签约”律师 另外,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家庭危机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各级妇联先后成立了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妇女法律服务团、家庭律师服务团,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2014年,市妇联与市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联动的家事纠纷新型解决机制。2015年,市妇联与市中院、市仲裁委共同成立多元调解中心,中心立足家事纠纷,设有妇联调解工作室、仲裁调解工作室等,采取妇联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以专业性和服务性的方式,有效化解和处置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同时,强化心理干预和心理关怀,建立家事心语工作室,家事心桥室等突出心理关怀的工作室,组建了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将心理干预引入调解中,有效化解和调处家事纠纷案件。
目前,家庭律师与4.6万户家庭签订了服务协议。同时,建立了法律、心理、婚姻家庭咨询三支志愿队伍,志愿者为妇女代写诉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有任何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帮助,都可以拨打12388妇女维权热线咨询。”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
相关新闻:妇女维权宣传月启动 3月2日,市妇联在李沧区李村街道举行了妇女维权宣传月暨巾帼维权“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活动启动仪式,不断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当天上午,还在香港中路街道闽江路社区举行了青岛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月启动仪式,各界妇女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据介绍,为市妇联以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月为契机,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巾帼维权“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活动。3月2日至10日为全市集中宣传周,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广泛招募妇女维权法律、心理、婚姻家庭咨询师志愿者,组建青岛市“七五”普法宣讲团等,将法律知识送到妇女身边。同时,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推动律师与妇女维权服务站、与家庭结对方式,建立家庭法律顾问,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妇女维权服务站、走进家庭,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服务。另外,参与调解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纠纷,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区市建立多种形式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专业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培训,不断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促进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当天上午,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香港中路街道闽江路社区举行了青岛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月启动仪式,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氛围。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