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近日,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雇凶伤人、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文、宋某、周某平、李某、刘某良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秦某文系日照市东港区某村村支书兼村主任,因该村村民秦某华多次上访反映其暴力插手工程建设、干扰选举、欺压百姓等相关问题,便对秦某华怀恨在心。
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秦某文与宋某预谋对秦某华打击报复,宋某纠集周某平等人伺机报复,经多次踩点、盯梢,周某平伙同李某、刘某良于2016年12月30日7时许在日照大学城某处,持斧头连续击打秦某华腿部,致秦某华腿部多处骨折,构成轻伤二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日照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监督等多元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编辑: 张珍珍]